会议开幕,部长兼政府办公室主任∙陈文山宣布由总理∙范明正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签署关于成立东南地区协调委员会的决定。
据此决定,政府总理为东南地区协调委员会的主席。
该委员会的宗旨是更新地区协调机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并保障国防安全。
地区协调委员会是跨部门的协调组织,其职能为协助总理研究、指导、协调和解决东南地区关于区域互联互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和跨部门等任务。

部长兼政府办公室主任∙陈文山宣布成立东南地区协调委员会
除总理担任主席外,计划与投资部部长担任地区协调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交通运输、科学与技术、建设、资源与环境等各部部长担任副主席。
此外,计划与投资、工商、通讯与传播、教育与培训、财政、农业与发展农村、卫生、劳动-荣军与社会、文化-体育与旅游等各部副部长、政府办公室以及胡志明市、同奈、平阳、平福、西宁、巴地头顿等人委会主席担任委员。
关于职责和权限方面,该委员会有10项主要任务,此外将有总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中包括向总理提出关于落实政治部第24号决议中东南地区发展目标的方向、方案、机制和政策等建议。
协助总理根据法律规定和主管当局批准的规划,指导、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引实施各项目标、任务、计划、项目和区域互联互通活动,确保同步、一致和有效地实施。
成立东南地区协调委员会
协调制定、调整和组织实施国家规划,东南地区2021-2030年期间、2050年愿景的规划;东南地区各省市2021-2030年期间、至2050年愿景的规划。
研究并提出东南地区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促进区域和次区域互联互通。
组织投资促进活动,动员资源,招商引资;协调公共投资资金的使用,以引导和引领外商投资资源(FDI、企业资本、私人资本),促进公私合作方式(PPP)下的投资,尤其是发展该地区战略性和重要的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