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书记、省人委会主席∙武文明,省各厅局和部门的领导一同接待工作团并出席会议。
据平阳省委的报告,经过3年多组织实施第37-CT/TW号指令和第416/QĐ-TTg号决定,各级党委、当局、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企业和劳动者对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稳定和进步劳资关系的任务的认识发生了变化。

工作会谈全景
省委、省人民议会和省人委会的多项方针、机制、政策以及各厅局、部门、单位的一系列方案、计划相继出台,为改善新形势下和谐、稳定、进步的劳资关系做出贡献。各厅局、部门和地方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做好预防和化解罢工工作。以此减少全省劳资纠纷发生的情况,发生的事件亦能得到迅速解决,不被延长,避免造成安全秩序复杂化,营造稳定的环境,服务于全省招商引资战略。

劳动-荣军与社会厅副厅长∙范文萱汇报平阳省劳资关系状况
通过落实平阳省健全争议解决体系的方案和计划,对省、县两级兼任劳资关系工作的干部队伍、劳动仲裁队伍、劳动调解员进行了关于 2019年劳动法新规定的宣传和培训,以及提高其处理和解决劳资关系事件、企业雇主与雇员之间出现的集体和个人劳资纠纷等情况的能力、知识和技能。
企业雇主和雇员的意识和行动发生了积极变化。多数企业已经注重建立、颁布和执行好集体劳动协议、劳动规章制度、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关照劳动者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基层工会做好代表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为帮助企业稳定和发展生产经营做出了贡献。企业中的劳动者逐步提高工业作风,参加学习,提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逐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要求。特别是面对2022年底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劳动者对企业的困难感同身受、分担并陪伴企业渡过难关。

平阳省各工业区管理局副局长∙张文峰讲解说明与会代表关注的内容
然而,除了取得的成就外,近年来平阳省的劳资关系状况亦出现了许多复杂的问题,造成国家劳动和就业管理工作中的困难,例如: 若干企业未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导致劳动者的权益未得到保障。企业工会未做好在劳资关系中代表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正当权益的权利和义务等工作。
建立基层工会、发展工会成员的宣传倡导工作,特别是对中小企业(DN)的宣传倡导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此外,仍有若干企业已具备建立工会组织的资格,但尚未为此创造条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组织劳动者代表大会、建立集体劳动协议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有些企业主无视基层民主制度的执行,将其作为工会执委会的任务,或者形式主义地执行,不将其视为稳定劳资关系的解决方案。

工作团成员分析平阳省实施03号指令所取得的成果、不足和局限性
在工作会谈上,工作团成员评估并分析了平阳省实施03号指令所取得的成果、不足和局限性;省各厅局和部门的代表亦应工作团要求对内容进行了讲解和说明。
杜玉安先生在发表工作会谈结论性讲话时高度赞赏该省以往落实书记处第03号指令的情况,确保建设和谐、日益进步的工作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良好确保国防安全。

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杜玉安发表工作会谈结论性讲话
通过对企业的实际调查,他表示,与当地总体水平相比,目前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仍然较低,因此建议平阳省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以符合实际要求。着力建设工会组织,将其与地方经济发展任务相适应。重点发展企业中的党组织,发展工人队伍中的党员,增强党组织在外商投资企业的作用。
省人委会主席∙武文明接受工作团的指导意见
省人委会主席武文明在接受工作团的指导意见时强调,该省将研究工作团提出的若干突出问题,从而提出解决方案,为后续构建和谐、日益进步的劳资关系做出贡献。同时,他建议工作团向中央咨询关于对包括平阳省在内的东南部地区各省市的机制,从而为促进地方今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