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了以下签呈草案:将平阳省人民议会2022年12月12日第16/2022/NQ-HĐND 号决议《规定平阳省2022-2023学年公立学前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学费》的实施时间延长至 2023 - 2024 学年结束;补充和调整平阳省人民议会2022年12月12日关于2023年该地区国家预算收入及地方预算收支和分配等估算的第39/NQ-HĐND 号决议;规定2022年至2025年期间对各地社区数字技术小组的支持政策;平阳省人力资源的吸引政策及提高质量的培训和培育支持制度等。

会议全景
对于将省人民议会2022年12月12日第16/2022/NQ-HĐND 号决议“规定平阳省2022-2023学年公立学前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学费”的实施时间延长至 2023 - 2024 学年结束的签呈草案;目的为确保法律依据,供实施普通教育项目的公立学前教育、普通教育机构和继续教育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学费标准并在全省统一。



与会代表在会议上进行讨论
学费以国家与学习者分摊、符合该省社会经济条件和人民群众的实际缴费能力为制定原则。
此外,会议亦审议了2023年落实儿童权利和解决儿童问题的报告草案;授权决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任务分配、下单或招标的方式;汇报2023年第三季度并累计至2023年9月30日的省预算储备中估算外支出;向农业与发展农村厅暂拨估算外支出的任务资金等。
省人委会主席∙武文明在会上发表结论性讲话
武文明先生在会上发表结论性讲话时针对各项内容提出了意见。具体,同意于将省人民议会2022年12月12日第16/2022/NQ-HĐND 号决议“规定平阳省2022-2023学年公立学前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学费”的实施时间延长至 2023 - 2024 学年结束的签呈草案;请教育培训厅完成向省人民议会提请的步骤,从而使该政策能够尽快适用于新学年。对于规定2022年至2025年期间对各地社区数字技术小组的支持政策的签呈草案,起草单位应吸收与会代表的意见,进行调整,以符合规定等。
2023年剩余月份,省人委会主席请各厅局部门和地方全力以赴,加快完成既定目标和任务;加强纪律,注重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