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省委常务副书记·阮黄洮先生;平阳省委副书记、省人委会主席·武文明先生;平阳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文祿先生及平阳省人民议会62位代表共同出席。

第十届省人民议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题)全景
会议上, 各代表表决通过调整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的地方预算(第三次调整),调整2023年公共投资计划的地方预算(第二次调整),调整守边-地国路线建设项目投资主张,调整南北国道建设项目投资主张等公共投资领域的议定。

计划投资厅厅长·范重仁先生阐述公共投资领域的4份呈文
具体而言,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的地方预算调整为 695.621亿越盾(第三次调整),2023年公共投资计划的地方预算调整为186.754,39亿越盾(第二次调整)。
对于守边-地国路线建设项目,1号项目为征地清场、征地面积调整为 74.5米。弯路处按设计标准加宽,需要开挖、填高的位置、交通枢纽、路线上的工程、引流排水沟依照工程面积施工。与此同时,视实际的地形地物适当调整路线。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16.372,27亿越盾,其中停止3号项目、不施工设有8条车道的街道(第二阶段)。
3号南北国道建设项目加大施工面积、增加总长351米的路段,自N10路沿着平原居民区及现有的陶师锡街的边缘再与胡志明市国家大学东西边的主路线交汇。路线(含现有路段及扩充路段)的总长度为
1.73公里,起点与东西主路线相交,重点与美福-新万路交叉。项目投资总额为
10.852,17亿越盾。

教育厅厅长·阮氏日姮在会上阐述将平阳省人民议会2022年12月12日第16/2022/NQ-HĐND号决议关于《2022-2023学年全省学前教育及公立普通教育学费规定》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2024学年的呈文
本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修改、补充平阳省人民议会2022年12月12日第39/NQ-HĐND决议关于地方预算收入预估,2023年地方预算分配与收支,修改和补充平阳省人民议会2023年7月26日第08/2023/NQ-HDND号决议第一条第一款修改和补充各单位、组织与单位的公共财产管理、商品与服务采购及公共财产修复的权限分级条例一些内容,处理平阳省管辖区灌溉基础设施资产、与平阳省人民议会2021年12月10日第14/2021/NQ-HĐND号决议一起颁布,将省人民议会2022年12月12日第16/2022/NQ-HĐND号决议关于“2022-2023学年全平阳省学前教育及公立普通教育学费规定”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2024学年, 颁布平阳省内政领域使用国家预算公共服务名单等决议。
平阳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文祿先生发表总结讲话
平阳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文祿先生在发表总结性讲话时强调,这些都是直接影响社会民生、选民关心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投资项目、使用国家预算的项目及学费规定等内容的的效益。因此,会议结束后,平阳省人委会应尽快部署、落实好平阳省人民议会刚刚通过的决议,尤其是重点指导加快场地清理及施工进度,进而如期完成公共投资资金到位目标。
为确保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决议得到全面落实,建议各级、各部门行业、各地方、各单位将省党委会在第十一次党委会大会2020-2025年任期中期及2023年前9个月总结会议的总结内容具体化及落实到位。另重点审查评价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各项目标的落实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及措施从而全面、同步实施,以取得最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