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省委常务副书记· 阮黄洮先生,平阳省委副书记、省人委会主席·武文明先生, 平阳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文禄先生,平阳省委常务委员、省人委会副主席·阮禄河先生及平阳省人民议会62位代表一同出席。
据此, 平阳省人民议会根据第96/2023/QH15决议(平阳省人民议会3位,平阳省人委会20位)对由平阳省人民议会选出的23位职务担任者进行信任投票。此活动每任期进行一次,对于提高选民机构监督工作的效力及作用乃至国家机构工作质量及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借此评价被信任投票的人员的信用及其执行任务的结果以及所被分配的权限;作为管理机构、组织在干部使用、分配、培养、培训与规划的依据。
平阳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信任投票活动,落实相关原则及规定程序。




与会代表进行信任投票
平阳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文禄先生发表讲话时强调, 遵循民主、客观、公证及负责任的原则,平阳省人民议会代表已经对由第十届人民议会选出的职位担任者进行信任投票,结果“高信任票”及“信任票”的占比最多。此结果展现出平阳省人委会委员及平阳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对职务担任者的信任及自任期初至今所做出的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果的认可。
平阳省人民议会建议对取得信任票的同志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及认真看待在负责领域、行业内的存在问题,从而做出强有力的措施完成任务。平阳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完善相应资料及流程,及时将信任投票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并按照规定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平阳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文禄先生发表讲话
会议结束后,平阳省人民议会及平阳省人委会会继续准备年末例行性会议的议题。平阳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平阳省人委会重点指导起早机构落做好咨询工作,确保会议议题的完成时间;平阳省人民议会各机构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作为平阳省人民议会代表研究建言献策的依据,以求落实好监督工作及对地方重大问题做出正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