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出席者包括:中央党委员、平阳省党委书记、国会代表团团长·阮文利先生;平阳省委常务副书记·阮禄河先生;平阳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武文明先生;平阳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阮文赢先生;以及平阳省人民议会各代表。
通过成立6个新厅决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若干关于成立和重组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业机构的决议,以确保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管理,同时有助于本省优化机构,精简组织,提高工作效率。此次调整也为第十二届平阳省党代表大会以及任期2026-2031年的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做好组织和人事准备。
会议全景
本次会议通过了6项决议,包括: 成立财政厅由原计划与投资厅和财政厅合并而成;成立建设厅由原交通运输厅和建设厅合并而成;成立农业与环境厅由原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和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合并而成;成立科学与技术厅由原信息与通信厅和科学与技术厅合并而成;成立内务厅由原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厅和内务厅合并而成;成立民族与宗教厅由原内务厅下属宗教委员会重组,并从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有关民族事务的职能。

参加会议之代表
根据平阳省内务厅厅长·黄氏青芳女士的报告,目前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下设18个专业机构及2个其他行政组织(统称为厅、办、部门),其中包括109个科室、13个分局及相应机构。调整后,省级专业机构总数将缩减至14个(减少4个,降幅20%)。
具体而言,财政厅(合并后)将原封不动地接收合并前两个部门的职能和任务。统一合并具有共用功能的部门(办公室、监察科);将各专业科室和直属机构整体转移至新单位;接收合并前两个部门的全部编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合同制人员。
建设厅(合并后)将原封不动地接收合并前两个部门的职能和任务;将道路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和发放职责从交通运输厅划归省公安厅。统一合并具有共用功能的部门(办公室、监察科);将各专业科室和直属机构整体转移至新单位;接收合并前两个部门的全部编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合同制人员。
农业与环境厅将原封不动地接收合并前两个部门的职能和任务;同时接收从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厅划转的扶贫减贫职责。
平阳省内务厅厅长·黄氏青芳女士呈报关于设立隶属省人民委员会的专业机构的提案
在将新闻出版管理职能从信息与传媒厅划归文化、体育与旅游厅,以及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职能从信息与传媒厅划归省公安厅后,科学与技术厅(合并后)将接收合并前两个部门的所有剩余职能和任务。同时,整合具有共用功能的部门(办公室、监察科);将各专业科室和直属机构整体转移至新单位;将信息—新闻—出版科划归文化、体育与旅游厅;新设立规划—财务科,以负责行业财务、项目管理及集中采购任务;接收合并前两个部门的全部编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合同制人员。
在将部分国家管理职能从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厅划归相关单位(将职业教育管理职能划归教育与培训厅;将社会保障、儿童保护、社会恶习防控管理职能划归卫生厅;将戒毒管理及戒毒后管理职能划归省公安厅;将扶贫减贫管理职能划归农业与环境厅)后,内务厅(合并后)将接收合并前两个部门的所有剩余职能和任务。
在重组隶属于内务厅的宗教委员会并接收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的民族事务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成立民族与宗教厅。民族与宗教厅是在整合内务厅下属宗教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的,是省人民委员会的专业机构,负责接收并承担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的民族事务管理职能及相关人员。成立后,民族与宗教厅将履行参谋职能,协助省人民委员会管理国家民族事务及信仰、宗教事务。
土地租金优惠减免政策适用于生产经营用地项目
会议还审议并决定了一些涉及公共投资、规划以及土地机制与政策的相关内容,旨在调动各类资源,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的突破性发展,打造新的发展空间,从而助力实现本省2025年及未来几年经济增长达到两位数的目标。
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武英俊先生, 呈报关于规定对用于生产经营的投资优惠领域项目
(投资优惠行业和领域)实施土地租金减免优惠政策的决议草案。
其中包括关于对用于生产经营的投资优惠领域项目(投资优惠行业和领域)实施土地租金减免优惠政策的决议草案。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武英俊先生表示,决议草案规定,在享受基础建设期土地租金免除(依据政府《第103/2024/NĐ-CP号法令》第39条第2款)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继续享受土地租金优惠政策。
具体规定: 北部地区(油汀、宝鹏、富教、北新渊):免除整个租赁期的土地租金。南部地区(土龙目、顺安、宜安、槟吉、新渊):对与国外相关的多层次教育高中项目,在整个土地租赁期内免收土地租金;环保领域相关项目(火葬及电葬设施除外)。
土地租金优惠政策规定:对符合适用范围的其他项目以及环境领域的火葬、电葬设施,免除50%租赁期的土地租金。然而,以下行业和领域不适用土地租金优惠政策:集中收集、处理、再生、再利用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理、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日处理能力达到2,500立方米/天(24小时)及以上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适用于IV类及以上城市);集中收集、运输、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油、柴油、生物燃料生产;生物质燃料生产;以及利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地热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能源项目。
此外,本次会议还通过了多项决议,包括调整2024年12月9日省人民议会第41/NQ-HĐND号决议关于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第六次调整),使用地方财政资金;调整投资方针,对DT.746公路(新城三岔口至会义三岔口路段)进行升级扩建。同时,会议还废止2021年12月10日第50/NQ-HĐND号决议,原涉及美福-新渊、DT.746、DT.747B、DT.743道路景观改善及交通拥堵缓解项目(原计划采用公私合营PPP模式实施);废止2021年9月14日第29/NQ-HĐND号决议,原授权省人民委员会决定B、C类投资项目的投资方针(本属于省人民议会权限)。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塔拉半岛生态旅游、度假、娱乐服务区(位于油井县油井湖)1/2000建设分区规划任务。
平阳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文禄先生发表会议闭幕讲话
在会议闭幕讲话中,平阳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文禄先生强调,本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组织机构调整和人事工作的各项决议,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精简优化政策的重要法律基础,确保及时实施各级机关、单位组织架构改革方案,优化全省政治体系运行。决议的实施将有助于构建「精简、高效、强大、能干、有力」的政治体系,同时也是推动行政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增强人民满意度的重要契机。
平阳省人民议会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各级机关、各部门及各地方,根据各自的职能、任务和权限,迅速组织实施已通过的各项决议,秉持主动、创新、坚定、高效的精神,言行一致,确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