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平阳省确定2023年的目标,继续提高住房质量,满足各类人群,特别是政策受益人的住房需求;向绿色、现代、环保工程方向发展,为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发展,迈向智慧城市发展做出贡献。
目前,南部城区公寓住宅开发趋势将成为主流,因此,公寓住宅项目占比将继续提升(30%以上)。
2023年社会保障性住房出租建筑面积力争达到16万平方米左右,满足2021-2025年阶段社会保障性住房出租建筑面积的40%,即为40万平方米。
全省人均居住面积约为31平方米,农村为25.6平方米。
根据平阳2021-2025年住房开发计划的目标,到2025年,人均居住面积指标最低要达到10平方米/人;全省永久性住房率提高到65.0%,非永久性住房率降低到0.5%。从而力争2023年人均居住面积达到9.2平方米;永久性住房和半永久性住房率达到99.3%,非永久性住房和简陋住房率降至0.7%。
商品房开发新增175万平方米,相当于1.75万套,其中,2023年,预计商品房开发面积从在建的项目将完成建筑面积为1,239,646平方米,相当于约13,537套房。社会性住房开发新增 600,000 平方米,相当于 18,000 个套,其中鼓励企业和投资者为该地区工业区和工业集群的工人和职工住房参与投资,并与在落实的工会体制开发相结合,通过土地、规划、税收、金融信贷方面的优惠政策来具备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的条件。
同时,在占地面积约100公顷的33个商务房项目核查社会性住房土地资源,以督促投资者展开落实。
安置住房建筑面积新增140.854平方米,相当于1000套房,以用于本省正在开展的三环路、四环路、胡志明市-土龙木-真诚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项目场地拆迁工作,通过同步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的安置区建设投资方式来布置土地让居民自己盖房。
对于个人自建、家庭和个人投资建设的独立房屋,确保其使用用途符合法律规定的;为了避免出现非法建设,加强建设秩序巡查、管理工作,新增建筑面积2,081,257平方米。
根据建设部2022年7月13日颁布关于住房建设单位投资成本的第610/QD-BXD号决定和2023年各类户型的新增面积,预测平阳省2023年住宅投资资金需求大约234,904.7亿越南盾。预计新增居住用地面积289.11公顷,其中商品房项目建设面积约110.77公顷; 老百姓自建面积131.55公顷;安置房和社会性住房项目开发面积约46.82公顷。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