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各厅局、部门、县镇市人委会集中领导、指导大力开展落实中央和平阳省关于交通秩序安全(TTATGT)保障工作的指示;加强领导人在协调和促进整个政治系统和全民在保障交通秩序安全、防止交通拥堵方面的责任;同时,组织对地区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劳动者、工会成员、会员及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动员,使其在参与交通时严格遵守法规。
交通运输厅指导交通运输清查队伍制定方案,协调各地交警和公安机关对当地从事客运和集装箱货运营业的组织和个人的场地进行重点审查检查其的道路运输经营状况和经营条件、对司机的管理和车辆驾驶员的条件;严格检查运输经营活动的起运点和交通安全保障规定的执行情况,坚决不准许使用期限已满、登记检验过期、超载、超人数、司机健康不合格的车辆出站;加强对存在“黑车、黑站”现象地点的客运活动的检查和处置。
与此同时,要求企业、桥梁和道路B.O.T单位、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交通基础设施保养机构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审查、检查、维护和维修,采取措施确保开发中道路建设工程,特别是主要交通干线和重要交通枢纽的交通安全;评估、排查,找出交通事故“黑点”、隐患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助于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交通秩序安全。
同时,要求单位、个人和司机签署保证书,严格遵守保障交通安全的规定,不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资格、驾驶能力、饮酒、有吸毒或其他兴奋剂迹象的人;技术安全尚未保证、登记检验过期、使用期限已满的车辆不得用于客货运输活动等。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