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各厅局、部门、地方及时建议平阳省人委会,根据政府于2017/8/7日颁布的关于行政手续监控有关决议若干条款修改补充的第92/2017/NĐ-CP号决议和政府办公室于2017/10/31日颁发关于行政手续监控业务引导的第02/2017/TT-VPCP号通知中规定各级政府管辖范围,公布充足、正确的行政手续决定;在国家数据库上按规定及时、充足、正确地更新、公开行政手续。
此外,重点对企业登记、投资、建设、环境、土地等领域的单项行政手续和行政手续群体按专题进行审查和评估,以便及时向主管机构和有权人提出建议,对不必要、不合理、不合法、不符合政府于2010年6月8日颁发关于行政手续监控的第63/2010/ND-CP号决议规定的行政手续进行修改、补充、更换或撤销,提高公共服务履行的效率,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带来方便。
对国家公共服务官网、省级行政手续解决信息系统上提供的行政手续流程进行清理核查并重组,减少线上实施公共服务时须申报的信息,为群众和企业创造良好条件;确保须申报信息减少至少20%的目标。
同时,对内部行政手续组进行公布、核查、评价并提出收紧、简化方案,优先投资、建筑、环境、土地领域;核查、统计互通行政手续组和在经批准优先清单中的行政手续;根据政府第 45
/2020/ND-CP 号议定第 23
条的规定,通过评估现有数据源以及在解决电子环境中的行政程序过程中整合和提供信息的准备程度,简化资料成分;办理内部行政手续程序实现公开透明,提高各厅局、部门、地方办理行政手续、服务群众和企业的质量。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