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第二周(2023年11月6日-10日),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将批准07份报告草案,包括2023年《2021-2025年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方案》以及《2021-2025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实施情况、成果;202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情况和成效;2023年公民投诉举报和请愿的解决结果…
同时,审议通过13项提案和决议草案:规范平阳省地方管理堤坝事故维护、修理和紧急处理支出的内容和任务;平阳省老年人长寿祝愿和祝贺条例;规范对平阳省医疗相关部门之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支持制度;规范平阳省全日制护理和助产专业学生的支持制度…
第三周(2023年11月13日至15日),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将批准08报告和决定草案,包括2023年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形势和2024年任务和解决方案;审查2023年省人民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关于实施2023年公共投资计划和2024年公共投资资本计划的公约…
同时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和决议草案:规范平阳省在线公共服务提供活动的收费;平阳省2024年土地价格调整系数;修改和补充平阳省人民委员会2019年7月31日第07/2019/NQ-HDND号决议的多项条款规范平阳省教育培训和职业教育领域公务员、公职人员、雇员和学生的支持制度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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