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委员
1. 工商厅厅长-阮清全 先生;
2. 环境厅厅长-吳光亊先生;
3. 文化,体育与观光厅厅长-阮科海 先生;
4. 社会、荣军与劳动厅厅长-郑德才 先生
5. 财政厅厅长 -何文崴 先生;
6. 司法厅厅长 -阮英花 女士;
7. 医疗厅厅长-阮鴻璋 先生;
8. 交通运输厅厅长-阮英明 先生;
9. 信息与通讯厅厅长 -黎俊英 先生 ;
10. 教育与培训厅厅长 -阮氏日姮 女士;
11. 建设厅厅长-武煌銀 先生;
12. 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厅长 -范文艽 先生;
13. 内政厅厅长-阮文明 先生;
14. 省公安厅厅长-郑玉娟 先生;
15. 省军区司令部司令-阮黃明 先生;
16. 科学技术厅厅长-阮越龍 先生;
17. 计划投资厅厅长-范重仁 先生;
18. 省稽查局局长-裴維賢 先生;
省人民委员会任务、权限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任务及权限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是省人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具有以下任务和职权:
(摘自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第77/2015/QH13号地方政府组织法)